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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 评估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酿酒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10-18  阅读量:61721

 

我国为酒酿造大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酒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五千年。如今,白酒已是全民消费的重要快消品之一,同时是国家重要的轻工产业经济增长组成部分。纯粮固态酿造是白酒酿造的基础,是我国传统白酒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品质保障,随着科技进步步伐加快,坚守纯粮固态酿造也成为我国白酒生产的重要一环,纯粮固态酿造工艺,传承传统生产方式,是酿造高品质白酒的关键。为弘扬白酒纯粮固态酿造,生产真正纯粮酒造福于民,由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主导,开展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的评估和推广工作意义重大。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经省行业组织认可的,省级骨干白酒酿造企业,具有白酒传统酿造全产业链工艺、产能及市场认可度高的成熟产品的白酒生产企业。

二、评估方式

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评估主要对参与企业酿造场地设施和酿造水平提升、酿造人员和经费保障、酿造活动组织开展、酿造产出能力、酿造产品品评、酿造知识和酿造工作宣传、酿造基地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初审和现场专家组调研、成熟产品评价等方式,形成最终的评价报告。

三、评估材料、程序

(一)评估材料

1.《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运行及生产能力报告》(以下简称《纯粮固态酿造报告》,详见附件2);

2.相关佐证材料(《纯粮固态酿造报告》要求提供的材料);

3.反映基地纯粮固态酿造运行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配语音解说)。

 (二)评估程序

1.参与单位登录中国酿酒网(https://www.zgnjw.com.cn)下载并填报《纯粮固态酿造报告》,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和基地运行情况视频。

2.生产力促进中心相关部门对参与单位填报的评估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

3.初审通过后,参评单位将《纯粮固态酿造报告》盖章页,完成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和基地运行情况视频发送至接收邮箱zg91@sina.vip.com,邮件标题注明“纯粮固态酿造报告”字样。申报材料电子版采用PDF格式,和图片、视频一并拷贝至光盘或U盘,随同纸质材料一同寄送。

4.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亲临参评单位现场调研考察,并对所生产的市场认可度高的成熟产品进行现场品评。

5.完成专家组考察,成专家组意见报告,对合格参评单位择时召开研讨会、颁发相关牌匾。

6.宣传推广。由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酒业杂志协同企业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和相关机构,组织会议、论坛等活动、出版专刊等进行宣传推广。

四、有关事项

1.参评单位请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接并完成报告填报等相关工作,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专家组严格按照项目参与标准进行现场评价,参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价的公正性。

3、在《中国酒业》杂志、中国酿酒网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人:丁易初    联系电话:13810835099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一层

附件:

1.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参评要求细则.doc

2. 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运行及生产能力报告.doc

3. 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评估专家团队.doc

 

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3818

附件1

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

参评要求细则

 

为加快推进白酒酿造技术进步,提升白酒企业生产工艺水平,促进白酒产品质量更加绿色科学,满足新时期消费者的品质需求,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规范白酒生产纯粮酿造示范基地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申报主体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白酒生产的单位或组织符合条件可自愿申报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

二、 申报条件

申报白酒生产纯粮酿固态造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工矿区、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影响基地生产环境的污染源。编制基地建设规划并已实施1年以上。

(二) 具备优良的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接近于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要求。酿造用水应符合生活用水的标准,并在以下方面高于生活用水:①酸碱pH 6.8~7.2;②总硬度2. 50~4.28mmol/L7~12°d);③硝酸态氮0.2~0.5mg/L以下;④无细菌及大肠杆菌;⑤游离余氯量在0. lmg/L以下。基地环境空气质量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不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三) 生产标准采用《GBT10781-2006固态法白酒》执行标准。

(四) 原粮采取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不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生物安全风险;无杂质、无虫蛀、无霉烂,农药残留水分含量13%以内。

(五) 基地内酿酒设施须包含窖池/发酵容器、蒸馏设备/等完备的酿酒设施

(六) 企业具备良好社会声誉,近3年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七) 原粮信息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申报程序

拟申报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的单位或组织,经自查完全符合条件后,撰写表格形式的《白酒生产纯固态酿造示范基地运行及生产能力报告》,并提供视频及照片资料。

 

附件2

白酒生产纯粮固态酿造示范基地

运行及生产能力报告

                                                   2023年   月    日

 

申报企业名称

 

企业规模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报主体名称

 

地理位置

(含文字描述和经纬度)

 

生产规模

 

基地面积

 

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检测数据(可提供地县官方数据参考)

 

原粮种类、来源/品质及特色

 

纯粮生产设备清单及规模

 

行业主管单位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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